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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部门:不得宣传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

7月14日,北京商报记者从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获悉,市场监管总局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《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》。其中明确,金银箔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,不是食品原料,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。(北京商报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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